维基教科书:其他申请/存档

维基教科书,自由的教学读本

申请保护[编辑]

{{BookCat}}[编辑]

保护理由:HRT,防止破坏;保护时长:永久半保护。--180.164.236.244 (留言) 2018年3月15日 (四) 12:18 (UTC)[回复]

{{FULLBOOKNAME}}[编辑]

保护理由:HRT,防止破坏;保护时长:永久保护。--116.237.19.41 (留言) 2018年3月26日 (一) 08:24 (UTC)[回复]

已保护。--J.Wong 2018年3月28日 (三) 05:48 (UTC)[回复]

申请解除保护[编辑]

申请编辑保护页面[编辑]

申请封禁[编辑]

User:Ejsoon[编辑]

自2021年5月9日起,User:Ejsoon 在一系列“仓颉输入法”页面上遭编辑禁制,期限为 3 个月。可是他却使用傀儡 User:Ejmoog 来避过封禁。

当中 Ejmoog 的编辑,有不少都与过去 Ejsoon 的编辑内容一样,例如:

刚才查证,User:Ejmoog 已因滥用傀儡而遭永久封禁,然而 User:Ejsoon 目前仍然只在那 3 个月的封禁期中。依据百科的恒常做法,主帐号都应永久封禁。而且也多次在不同的仓颉输入法讨论区或群组上发布不少与他在教科书上留言相若的言论,被其他人多番指出他歪曲事实、造谣、偷换概念、谩骂他人等众多问题,逾越理情讨论底线,他仍坚持如此。此人无意达成共识,坚持要以自己的原创理论取代官方或众多仓颉教材的一致说法,不罢休地破坏。敬请管理员永久封禁其主帐号,以免他再进行破坏。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19日 (六) 09:40 (UTC)[回复]

P.S.在部分“仓颉输入法”页面的讨论页上,他已人身攻击和辱骂我。相信他看到我这投诉后,会再进一步谩骂。届时也请管理员处理。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19日 (六) 09:40 (UTC)[回复]

维基百科对傀儡的规定,似乎没说应将主帐号永久封禁。虽然我也不认同其讨论风格,但他偶尔还是能提出一些能帮助我们改善教科书的意见,因此我认为目前还不必将其主帐号永久封禁,给他之后参与良性讨论的机会。但按方针所述,至少应重新计算或延长主帐号的封禁时间,作为操作傀儡的处罚。--ceku (留言) 2021年6月19日 (六) 12:04 (UTC)[回复]
感谢管理员郑重处理。谢谢!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18:05 (UTC)[回复]

经查证,cangjie6的思想意见及语言风格跟ceku很像,因此断定他是ceku的傀儡。请管理员调查。证据一,他们都是c开头。证据二,两个账号一唱一和。证据三,二者编辑有交集,如仓颉复合字首等等。--Hexiamonds (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16:44 (UTC)[回复]

我与ceku经常有不同意见,如果是同一个人,难道是精神分裂吗?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18:05 (UTC)[回复]

Sayonzei已永久封锁二人。—— Eric Liu留言百科用户页 2021年11月1日 (一) 08:04 (UTC)[回复]

User:Wjzgl02User:Wjzgl05User:Wjzgl11[编辑]

Wikibooks:删除请求#请求处理Wjzgl在本站的大规模侵权编辑。--沈澄心 (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3:54 (UTC)[回复]

@沈澄心Done完成。—— Eric Liu留言 2023年1月11日 (三) 03:56 (UTC)[回复]

申请解除封禁[编辑]

申请修订版本删除[编辑]

申请存废复核[编辑]

申请全域改名(不含帐户易手)[编辑]

Usurp User:Mr. Stradivarius[编辑]

Hello. I would like to usurp the local account User:Mr. Stradivarius so that I can complete my unified account (my main account is w:en:User:Mr. Stradivarius). I think I created this account myself automatically while testing w:en:Template:Tl2, but the account integration seems to have failed for some reason. Special:MergeAccount doesn't accept my password either. Could you rename the local account for me? Mr. Stradivarius on tour (留言) 2013年9月13日 (五) 09:48 (UTC)[回复]

Wong128hk or Shizhao, perhaps you can help? Thanks! Mr. Stradivarius on tour (留言) 2013年9月24日 (二) 12:11 (UTC)[回复]
Do you mean renaming a/c User:Mr. Stradivarius on tour into User:Mr. Stradivarius?--J.Wong 2013年9月28日 (六) 09:52 (UTC)[回复]
@Wong128hk: No, please just rename User:Mr. Stradivarius to any username (maybe User:Mr. Stradivarius-usurped). Then I can complete my unified account. (Renaming User:Mr. Stradivarius on tour to User:Mr. Stradivarius would also work, however.) Mr. Stradivarius on tour (留言) 2013年10月4日 (五) 00:17 (UTC)[回复]
then, it's done. Regards, --J.Wong 2013年10月5日 (六) 13:58 (UTC)[回复]
Thank you! Mr. Stradivarius (留言) 2013年10月10日 (四) 13:09 (UTC)[回复]

Usurp User:Nerfer[编辑]

I'm also trying to create a unified account (wikipedia:en:nerfer/SUL) across the 5 wikis I currently use, and it conflicts with an account on this wiki. I'm not sure since I can't read Chinese, but I don't see that it's active. Can it be renamed? Thanks Nerfer (留言) 2013年5月7日 (二) 17:44 (UTC)[回复]

Oops, I'm on wikibooks, not wikipedia. Nevermind... Nerfer (留言) 2013年5月7日 (二) 22:02 (UTC)[回复]
It seems that the account User:Nerfer is already in your control here.--J.Wong 2013年5月12日 (日) 03:03 (UTC)[回复]

Renaming request[编辑]

Hello. I request renaming my two following accounts:

  • محمد الجداوي → Avocato
  • GedawyBot → AvocatoBot

Confirmation link: [7]. Reason: Privacy reasons. Please note: You may found the destination accounts (Avocato & AvocatoBot) already exist, I created these new accounts here automatically by mistake (self-created), and I own them (see here and here). Thanks in advance.--M.Gedawy 2012年8月9日 (四) 23:30 (UTC)[回复]

Done完成--Shizhao (留言) 2012年8月10日 (五) 02:08 (UTC)[回复]

usurp User:Joy[编辑]

Hi there. I noticed you added this page to meta:Index of pages where renaming can be requested, thank you for doing that! A little bit of introduction text for users who do not speak Chinese would be very useful, please add it :) (Also, feel free to move this text wherever is appropriate. I didn't know where to start, so I just added this to the bottom.)

I'm trying to get a unified account - see en:Joy/SUL - and there's an old, unused account on this wiki that is called the same way. Can you please move it away? --Joy-temporary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1:10 (UTC)[回复]

请求 User:喵 易手[编辑]

你好,我是来自中文维基百科的w:User:喵,为了完成 SUL 帐户,希望夺取 User:喵 。注意到该用户并无编辑记录日志记录,且长期没有活动,因此希望行政员接受此请求。 喵喵 (留言) 2012年4月25日 (三) 14:00 (UTC)[回复]

已经在w:User:喵/SUL作出声明,该请求的确为本人作出的。 喵喵 (留言) 2012年4月25日 (三) 14:07 (UTC)[回复]
Done完成--Shizhao (留言) 2012年4月25日 (三) 16:22 (UTC)[回复]

Request for username change : Hosiryuhosi -> Rxy[编辑]

لطرش أحمد الهاشمي → لطرش احمد الهاشمي[编辑]

Current Name: لطرش احمد الهاشمي

Reaname to:لطرش أحمد الهاشمي (contribslogsRenaming)

Reason:i want the same name in all wikimedia project

Confirmation:en:Wikipedia:Wikipedia:Changing username/Simple/Archive151#لطرش أحمد الهاشمي → لطرش احمد الهاشمي

--لطرش احمد الهاشمي (留言) 2013年12月15日 (日) 16:27 (UTC)[回复]

No record for your current username.--J.Wong 2014年3月13日 (四) 02:23 (UTC)[回复]

申请更改用户名[编辑]

申请把名字更改为“维基小霸王”。维基百科已经更改。--王小朋友 (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14:00 (UTC)[回复]

易。--J.Wong 2012年11月9日 (五) 17:36 (UTC)[回复]

申请IP封禁例外[编辑]

User:Evesiesta[编辑]

User:Evesiesta目前身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只能通过镜像及VPN进行编辑。此人已在中文维基百科编辑许久且无违反方针指引或破坏行为(请见w:zh:Special:贡献/User:Evesiesta)且熟悉编辑流程。为防止日后无法在维基教科书正常编辑,特此提前申请。—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Evesiesta对话 贡献)于2022年10月24日 (一) 12:33 (UTC)加入的。[回复]

@Evesiesta:请问您是否还需要此权限?—— Eric Liu留言 2023年2月21日 (二) 11:51 (UTC)[回复]
@Ericliu1912:感谢阁下回复。目前仍然需要此权。 Evesiesta 2023年2月22日 (三) 14:42 (UTC)[回复]
(日前已经授权)—— Eric Liu留言 2023年3月17日 (五) 15:01 (UTC)[回复]

User:Snow7327669[编辑]

监管员助理工单#2023020910011782,依其请求,此用户需要IP封锁例外以编辑中文维基教科书。--路西法人死亡笔记本 2023年4月20日 (四) 01:20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已经由Sayonzei君授权。—— Eric Liu留言 2023年4月20日 (四) 08:04 (UTC)[回复]

申请移动页面[编辑]

申请合并页面[编辑]

提报不当用户名[编辑]

User:Dabianhaochi[编辑]

User:Dabianhaochi此人为臭名昭著的仓颉老杨,因自创可笑的无敌公式而到处受人嘲讽。此人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写诗”。他几年前写了一首“诗”,题目叫“大便好吃”。建议禁止此人对维基页面进行任何操作,以维护维基的文明环境。-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24日 (一) 18:12 (UTC)[回复]

并无违反Wikibooks:用户名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19日 (六) 09:31 (UTC)[回复]
上面的这位嘴上说“并无违反”,实际上很可能是想欣赏仓颉老杨的“诗”。网址:https://github.com/mrhso/Cangjie_Note/blob/master/%E5%80%89%E9%A0%A1%E7%95%AA%E5%A4%96/%E8%BF%B7%E4%BF%A1%E4%BA%BA%E5%A3%AB%E6%9C%89%E6%84%9F.md#%E6%83%B3%E5%90%83%E5%A4%A7%E4%BE%BF
相信不会有第二个人这么热衷于他的原创诗词了,除非是傀儡。--Hexiamonds (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16:56 (UTC)[回复]
我只是依据Wikibooks:用户名内容,说有关名字并无违反当中的规定,不等于我“实际上很可能是想欣赏仓颉老杨的‘诗’”。敬请楼上这傀儡自重,不要像阁下的主帐户Ejsoon般,老是把他人没说过的话、没主张过的意思,强加到他人身上。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18:10 (UTC)[回复]

申请处理编辑战[编辑]

User:AngeCI仓颉输入法页面发起编辑战,且客观违反3RR[编辑]

先前即有两人告知维基教科书之内容需有可靠来源且可查证[1],但此君将之曲解为“教科书上出现的内容只能是官方文字的paraphrasing”[2]并坚持更改仓颉输入法页面内容,已有两名编辑者回退,此君在未提供进一步论述执行此编辑之理据下重复反回退,且客观违反3RR,此外此君于他处之言论反映其有意游戏维基规则[3],烦请管理员协助处理。

注:至于此君指控Cangjie6对其人身攻击一事,亦请管理员禀公裁决,但即便Cangjie6对其人身攻击成立,亦不能据此合理化其编辑战行为。--ceku (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4:31 (UTC)[回复]

我承认因为与其他使用者出现严重意见分歧而导致编辑战,然而Cangjie6亦有人身攻击之嫌,亦应予以处分。--AngeCI (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4:38 (UTC)[回复]

Template:Reflist-talk

User:Cangjie6 屡次对我作出人身攻击[编辑]

有关的争端请参见Wikibooks:互助客栈‎,在此不重复。--AngeCI (留言) 2020年12月21日 (一) 14:36 (UTC)[回复]

User:Ejsoon 在仓颉输入法相关页面恶意反复删除内容[编辑]

使用者ejsoon对话页 | 用户贡献)近数个月屡次恶意删除仓颉输入法子页面相关内容。其虽有做部分说明,然均为缺乏可靠来源之断言(例如主张OOO是错误的,却未提供来自可靠来源之证据佐证),或已被其他维基人明确反驳(例如其主张某段文字无来源,经说明确实有相关来源,仍迳予忽视而删除相关段落),经多名其他维基人劝导及回退仍一意孤行。目前在仓颉输入法/取码原则再度重复恶意删除内容,并已客观违反3RR。烦请管理团队协助处理。--ceku (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2:05 (UTC) @SayonzeiWong128hk:@GzdavidwongJusjihShizhaoWhitePhosphorus: --ceku (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9:26 (UTC)[回复]

User:Ceku 在仓颉输入法相关页面不讲道理,恶意回退他人修改内容[编辑]

使用者ceku对话页 | 用户贡献)此人基本不讲任何道理,比如“复合字首厥”要上架,必须回答我提出的实际问题,此人没有能够回答问题,不讲任何道理,却多次回退他人的编辑。

再如“各取码原则优先级”,没有任何的官方来源,连一个例子都举不出来。你写规则肯定是普遍适用的,连一个例子都举不出来你叫别人怎么去用。

建议维基平台封禁这种不讲道理的人,这种人实在是不适合编写规则。 --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2:19 (UTC)[回复]

1.请问维基教科书哪条规则有说教科书的内容需要回答阁下的问题才能写?要主张内容错误,是主张者有义务提出基于可靠来源的证据证明目前内容错误,而不是提几个无关的问题强迫他人回答。他人拒绝回答不相干的无意义问题,也不能当做目前内容错误的证据。
2.规则的优先级在其他章节已说明,且已附上官方来源,属于合理的类推范围。你不能因为资料来源只说明加法原理,没明说32479+17584=50063,就说“32479+17584=50063”缺乏来源应该删除。而阁下主张内容错误,主张有大量反例,却未曾提出一个基于可靠来源的反例,无凭无据,自无采纳之理。
3.最后,现有内容是正确或错误是一回事,是否违反维基方针是另一回事。维基的编辑必须是建设性的,即便是内容有错误,也应优先考虑补充和修正,而非删除。删除内容一样需要编辑者的共识。阁下的编辑既欠缺建设性,亦未得到共识,除了我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编辑者同意阁下的编辑。此时重复的编辑战就是违反维基方针的破坏行为。--ceku (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2:28 (UTC)[回复]
ceku的理解能力是很差的,但想不到你对维基规则好像也不是很理解:“如果你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上述例外,请确保留下明确的编辑摘要或在讨论页的单独分段中阐明例外的原因。**如果没有把握,请不要回退。**可以代之以尝试解决争论,或者还可以针对特定的问题,前往相应的通告板求助,例如当前的编辑争议提报页面。”也就是说,你不回到谈判桌,而是直接扔核弹,还说是别人引发了编辑战,到底是谁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我提出问题,也就是提供了对话的机会。
我想请ceku明白一点,维基的内容,一定要保证它是正确的。如果已经有明显反例,那么该规则就是错误的,必须下架。而不是说你能以“建设性”来作为上架的理由,你的这种“即使错误也要修饰错误,用修辞润色来掩盖错误,蒙混过闗”的心态及思想倾向是极为可笑的,不适合在维基这种权力平等的地方生存。维基不要求创新,不要求“建设性”,以你目前的智商,你还是少写一些具有“建设性”的内容吧。
君不敢正面回答问题情有可原,只有像尹规这样完备的规则才敢接任何质询,而你们原创的维基仓教内容根本是不堪一击,因此心虚,不敢回答问题。我很理解你们的心情和想法,就像丑恶被曝光之后尽力闪躲,把我的问题称之为“无闗的问题”。
我提出的问题非常简单却击中要害,是否“无闗紧要”,我想你没有资格来评判。我会交由亲朋好友,广大群众,维基管理来评判。到时谁是流氓谁是君子,天下自有公论。
至于取码原则优先级,来来去去这么久了,一个例子都没见著,废话倒是一堆。这条规则到底有什么用?它在哪些字的取码具有指导作用?你除了蛮横发飇还会什么,人家一两岁小孩也会哭闹,我看你的智力跟情商,还停留在一两岁小孩的水平。--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4:33 (UTC)[回复]
3RR条款写得非常清楚,只有以下几种例外:
  • 回退自己的编辑(“自我回退”)。
  • 回退在自己使用者空间中的编辑。
  • 回退明显的破坏行为,即指任何一个假定他人的编辑是出于善意的使用者都会认为是破坏的编辑,例如清空页面或是添加攻击性语言。
  • 移除明显侵犯著作权,或是毫无疑义违反合理使用方针的内容。
  • 移除明显违反维基百科伺服器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的内容,例如儿童色情内容或盗版软体。
  • 移除涉嫌诽谤、非中立、无来源或来源不充足,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争议材料。
  • 为了确保在首页展示的特色列表和优良条目的品质而进行的回退操作,给予使用者一定的自由空间。
请问阁下认为自己回退过三的行为属于哪一种例外?如果都不是,就是违规,莫再狡辩。
“维基的内容,一定要保证它是正确的”维基没有这条款规则。如果阁下认为有,请拿出来源。
“如果已经有明显反例,那么该规则就是错误的,必须下架。”第一,阁下并未给出反例,前提就不成立。第二,即使有反例,也未必代表该规则必须下架。编辑守则明确提到:
“在条目中移除内容前,请先考虑:
  • 重写句子,让它更易理解,更贴近来源的意思
  • 修正不符事实的部分,并保留其它内容
  • 将条目合并或拆分
  • 添加其他方面的观点,令内容更平衡
  • 添加[来源请求]标记或其他合适的行内标签
  • 协助添加来源
  • 在自己无法处理的部分挂上清理模版
  • 将失效连结替换为有效页面
  • 修正维基语法或排版上的错误”
如果阁下认为叙述有误,应是明确提出来自可靠来源的反例,具体说明错误何在,然后大家一起讨论如何完善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句“没有来源”就整段删除(而“没有来源”的指控事实上也不成立),经多名编辑者回退仍反复为之。这完全符合扰乱性编辑的行为,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视为善意编辑的。
更别提像这个编辑,请问用一句“废话连篇”删除大量文字的建设性何在?
阁下的行为违反编辑守则,更违反多名维基编辑者的共识。这是维基不容许的行为,请适可而止。--ceku (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9:39 (UTC)[回复]
删除整段也是编辑的一种形式,因为整段皆无可取之处,连个例子都举不出来,废话连篇。
按君的说法,面对别人写的内容,不能随意粗暴删除,只能温柔的加个“来源请求”的标注。那你们对我写的内容怎么说删就删了呢,为何不也来个温柔的标注?你要去教育别人,你自己先做到吧?
反例我已经写在我的论坛上了,现在这段话的问题是“举不出例子”。希望ceku的违规行为适可而止。--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13:02 (UTC)[回复]
删除既有内容和删除新增内容的标准不是完全一样的。既有内容能存在相当一段时间,一般是经过许多人的检视而持续存在,因此维基的方针是尊重既有内容,不随意更动,而有上述条款。在阁下编辑前,那段内容已存在数年,假设其果真无任何可取之处,早就会有其他人反应。
而那段内容也非无可靠来源,前后文都有相关来源及对相关概念的描述。目前为止,没有其他维基人对其可查证性有意见,只有阁下一人假装看不到来源。请记得,维基是民主的,有没有可靠来源不是阁下一个人说了算。如果任何人只要坚持无视附上的参考资料就可以任意删除维基内容,维基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了。
至于阁下所加内容,若不是本身无附上可靠来源也无法在前后段落看到相似概念,就是明显不适合维基的内容。那当然是先撤下,直到有相关证据或改写为适合维基的内容才能放行。维基经常有恶意的破坏者出入,尝试加入广告、恶意连结或违反著作权的内容,因此对新加入的内容会有较严格的要求,否则维基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了。
一个是有相关来源,多名维基编辑者看过,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考验;一个是完全无来源的原创研究或明显不适合维基的内容,没有任何其他维基人同意,未经时间考验。此二者自然不可等同视之。
提供来源的正确方式是写出来,而不是随口说哪个论坛有,这不是有效的提供可查证资讯的方式,这样做等同于没有提供来源。不然你干脆说自己Google一下就知道了算了。
阁下若要坚持自己的判断,那就没有讨论的馀地。对于维基规则的诠释是在管理方,对于内容是否属于原创研究或是否适合维基,则是管理团队和维基人共同判断,我们就看大家会采纳哪一方的说法。--ceku (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13:35 (UTC)[回复]
  • 简覆:Ejsoon 及其傀儡 Ejmoog 曾多番对对“仓颉输入法”众多页面进行破坏。而且在破坏期间,他曾发布像上方的似是疑非的言论。但其实相关言论他也多次在不同的仓颉输入法讨论区或群组上发布,被其他人多番指出他歪曲事实、造谣、偷换概念等众多问题,逾越理情讨论底线,他仍坚持如此。此人无意达成共识,坚持要以自己的原创理论取代官方或众多仓颉教材的一致说法。敬请管理员留意。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19日 (六) 09:28 (UTC)[回复]
  1. Talk:仓颉输入法#不同的仓颉版本与码表间存在差异,教科书应以何者为准?:“本教科书旨在提供一套源于官方的合理三代、五代仓颉规则,以作为学习者及开发者的凭依,其中会对官方手册做一定程度的修正、补充和延伸(否则看官方手册即可,要本教科书何用?),但务求一切都是根据官方资料及可靠证据而来;至于官方未明说又无足够可靠资料可得出合理解释的,就只能存而不论,或只描述争议所在而不下任何判断,否则就是原创研究而违反维基方针。”、“本教科书,以及市面上许多仓颉教科书之存在,并不是要复制官方(不然的话只要直接看官方手册即可),而是以更便利学习者的铺陈、举例和解说,让学习者明白吻合官方的取码法则,得出与官方取码一致的结果。这些铺陈、举例和解说,必然有编写自己的表达,它说出来的道理其实跟官方一致,但不可能都尽是官方文字的重述(再者,如果都尽是官方文字的重述,也会有版权方面的争议。)。”
  2. Talk:仓颉输入法#不同的仓颉版本与码表间存在差异,教科书应以何者为准?:“以后教科书上出现的内容,都只能是官方文字的paraphrasing”
  3. Wikibooks:互助客栈#仓颉输入法条目被破坏,请求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