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元

维基教科书,自由的教学读本
1294年忽必烈去世時的元朝行政區劃


大哉乾元

—《易经·乾卦

1206年(金泰和六年·宋开禧二年)蒙古族领袖铁木真征服草原各部,称「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此后四出扩张,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到欧洲亚洲各地,至蒙哥汗时,陆续灭西辽、西夏、金、吐蕃、大理,后蒙古诸汗分立。

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在中国称帝。至元八年(1271),统治汉地的忽必烈增国号“大元”(出自汉籍《易经》“大哉乾元”),为「大元大蒙古国」,建都大都(今北京),至元十六年灭南宋。疆域北到贝加尔湖,南至海南岛,西包乌思藏,东达库页岛。然而政治混乱,诸王争位不断,蒙古本位政策轻视中原传统导致冲突,传统士大夫的衰落导致文化上“曲”和“杂剧”的盛行。

惠宗(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年红巾军起义爆发。至正二十八年朱元璋军徐达部攻入大都,顺帝北走塞外。一般认为元朝灭亡。自世祖忽必烈定汉文国号始,享国九十八年。顺帝北走塞外后,史称北元。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明军在贝尔湖击溃北元末代皇帝,随后元末主死于阿里不哥后裔之手,废除汉制,去国号「大元」。自1260年忽必烈登基采用汉制,到1388年脱古思帖木儿被杀废除国号,忽必烈一系不间断占据蒙古皇位共一百二十八年。建文四年(1402)年,内部动乱,「大蒙古国」解体为主要由大汗统帅的东蒙古鞑靼和权臣统治的西蒙古瓦剌。1635年,「大蒙古国」末代大汗在漠南被后金消灭。

20世紀初,蒙古族又建立「大蒙古國」,1924年改为「蒙古人民共和国」。

元朝的政治制度[编辑]

1.中央机构:元朝中央最主要的机构有三,即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主要由蒙古族及色目人把持。

·中书省:元朝废弃以前的三省制,实行一省制,即设立中书省,作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构,总理政务。中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枢密院:枢密院掌管兵权,是中央最高军事机构,职司范围很广。

·御史台:御史台掌管监察。

·宣政院:宣政院掌管佛教僧人及吐蕃(今西藏)事务。

2.地方制度

·行省: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行省,全称称行中书省,或简称省。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来演变为常设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元朝的行省职权很大,统领地方一切民政、财政、军政。元朝的行省制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在一些边远地方设立行省,大大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元朝的行省制,是我国省制的开端。

·在吐蕃设置宣政院辖地,即,从元朝开始,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

·在澎湖设置澎湖巡检司,有效管辖澎湖和台湾。

·地方监察机构:有行御史台和肃政廉访司。两个行御史台简称行台。分别为江南行台,简称南台;陕西行台,简称西台。肃政廉访司是分道设置的,全国共有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

元朝的经济[编辑]

元世祖非常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北方残破的农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元朝的手工业特别是纺织业取得长足进步,元代重视商业,由于蒙古帝国打通了东西方来往的商路,各国商人往来贸易,陆路和海路的对外贸易频繁。